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终990号
朱利平: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罗陈兵与被上诉人王汤英、林哲浩、原审被告朱利平、刘群英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8民终99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罗陈兵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上诉人罗陈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