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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朱利平)
  发布时间:2021-11-25 14:50:31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终990号

 

朱利平: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罗陈兵与被上诉人王汤英、林哲浩、原审被告朱利平、刘群英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8民终99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罗陈兵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上诉人罗陈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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