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再6号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聚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岩糯、岩罕应、岩叁、玉良、玉康与翟焱波、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聚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8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壹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