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余雪增: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乃数与被上诉人云南沙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雪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08:3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 告
余雪增: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乃数与被上诉人云南沙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余雪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08:3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