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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勐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06 10:33:30 打印 字号: | |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勐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职能: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审查处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院社团工作。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本院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干警终身课题,组织各类理论学习77次,积极参加政治轮训和“人民法院大讲堂”、“云岭司法讲堂”等学习培训,学深悟透思想政治理论,贯穿司法工作服务大局的全方位、各环节。(2)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落实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努力提高党组班子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向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把牢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工作、普法力度,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侵蚀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院党组自觉接受县委第五巡察组政治巡察,压实整改责任,明确目标、时限,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取得较好成效。(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将党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院工作格局,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651件(旧存130件,新收3521件),审执结3600件,未结51件,结案率98.60%,案件结收比为102.24%。院庭长人均办案114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0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3.26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4.31%。无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举措,积极依托云南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云解纷”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全年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80件,网上开庭481件,网上成功调解112件,网上司法确认65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涉疫情刑事审判专项行动,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26件(均为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无因疫情引发的民事纠纷。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短期资金困难而不能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企业,积极协调被执行人通过分期付款等方式共克时艰,化解债务危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涉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74件,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相关企业对公账户53件,均通过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功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依法受理刑事案件715件(旧存11件,新收704件),同比增长27.54%,审结703件,未结12件,结案率为98.32%。准确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落实“案件清结”“打财断血”等工作要求,审结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5件28人;依法严厉打击跨境实施的涉毒、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审结跨境违法犯罪案件320件650人,切实维护边境稳固、边境安宁;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审结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类案件88件90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2件144人,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件31人,审结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9件44人,审结侵犯财产犯罪53件75人,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45件821人(其中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5件119人),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16件23人。

(3)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成立了诉前调解团队,快审速裁案件1212件,占民商事案件受理数的67.11%,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平均审理期限32.5天,最短调解结案时间为1天。加强与行政机关及社会组织的合作对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设立第三方调解工作室2个(勐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勐海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律师工作室),确定特邀调解组织1个(勐海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特邀调解员6名,委托委派调解案件102件,成功调解29件,司法确认15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学习宣传《民法典》,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劳动保障、人身损害、民间借贷、合同类纠纷等案件1806件,审结1785件,结案率为98.84% (其中勐遮人民法庭受理372件,结案率为99.73%)。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解决,审结家事纠纷案件370件;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劳动就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60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117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其他案由138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547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结案率100%,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5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件,出庭应诉率100%。

(4)执行攻坚持续发力。深入推进“规范执行年”工作,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始终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百日攻坚”和“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专项执行行动。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34件,审结1016件,结案标的额2.69余亿元,结案率98.26%。严格落实“打财断血”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涉黑恶和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执行结案51件(涉黑恶48件,职务犯罪3件),结案标的1006.36万元,结案率100%。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显著优势,加快财产变现流程,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案件26件,成交金额482.35万元,溢价率31.82%,成交转化率84.62%。精准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08人次,屏蔽290人次;限制高消费745人次,限高率53.56%。对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27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促使11名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3.坚持守土有责,扎实开展疫情防控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工作网的同时,迅速适应抗击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特点,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出台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着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及时成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突击队,共筑抗疫防线。在党总支的带领下,全体党员、团员、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网格化排查、“疫情防控护边关”主题党日活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投入司法实践,充分运用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同步推进。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构建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等内部审判工作程序衔接机制,明确合议庭、独任法官对汇报的案件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负责。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细化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审判管理、统一裁判标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职能,切实发挥审委会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全年共召开2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案件41件。二是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以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诉讼服务网、自助立案、在线调解、诉讼服务站点等多种渠道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三是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运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远程视频开庭提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大幅提高刑事案件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比例。四是不断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切实优化诉中分流模式,优化审判流程,探索批案集约化快审模式,快审快结,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2)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深刻汲取孙小果案暴露出的审判权监管不到位教训,扎牢审判监督管理“笼子”。一是加强对办案流程、审理方式、办案周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在监督下规范运行。通过下发《督办通知》《案件质量检查通报》《审判管理信息通报》等文书强化审判质效分析通报,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和久押未决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二是全面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通过细化“四类案件”的监管范围、加强“四类案件”的识别与发现、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程序,提升审判质效。

(3)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全院共配置有8个科技法庭,并于今年升级完成了科技法庭的语音转写功能,按照全省现实智慧法院3.0的要求对网络机房及办公网络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法院专网更安全,更稳定,更强抵御网络攻击,病毒等潜在威胁,缩短各个应用系统响应时间,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完成了办案系统、纪检监察系统、信访系统、视频会议、财政专网、电子档案系统、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一体机的安装、调试和应用,开通了诉讼服务热线。在此基础上,强化对电子签章、文书审批流程、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系统的应用,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智慧管理和运行。

5.优化便民服务举措,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配齐、布全安全保障、诉讼引导、自助服务、调解速裁、信访服务等十大功能区,全面构建立案服务“当场立、自主立、网上立、就近立”新格局,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办通、一网办通、一次办通”的高效诉讼服务。全年依法当场立案3468件,当场立案率达98.49%。为经济困难的群众缓、减、免诉讼费83352.1元。结合勐海县多民族聚居、多山地的情况,继续推行巡回送达、巡回审判、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方法,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民商事案件巡回办案1042件,巡回办案率58.15%。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40件。充分发挥打洛口岸边境一线“国门诉讼服务站”诉讼服务作用,为涉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继续发挥大益庄园景区、勐景来景区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快审快结旅游纠纷作用,为游客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梳理上报县委政法委对符合条件的6件案件8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35万元。切实保障生活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继续推行院长、执行局长接待日,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来信信息6件,来访4件,已书面答复,无其他信访案件。

6.扎实开展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始终按照“脱贫不脱钩”原则,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抽调干警驻村扶贫,协调投入23.3万元扶贫资金,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三同步”原则,依法妥善处理陈辉职务侵占罪案件;通过“法律七进”、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参加座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发布法律资讯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及舆论引导;积极借助巡回开庭、案件送达等契机,送法下乡,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宣传,多措并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对在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

7.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通过业务培训、视频会议、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落实各项学习计划,提升履职能力,尤其是将审判一线法官的培训放到突出位置上来,注重审判实务专业技能,兼顾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大力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2020年度,共有4个集体和7名干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省妇联、省人社厅、州委政法委、州中院等部门授予的“2020年全国‘两会’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020年度云南省三八红旗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扫黑除恶个人三等功”、“扫黑除恶集体嘉奖”、“扶贫先进集体”等表彰奖励。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三项队建”活动,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张坚、孙小果、苏洪波等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全面摸排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排查梳理风险点155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管理,严明办案纪律、工作纪律,调整充实10名廉政监察员,开展37次审务督查,制作8期督查通报。坚持阳光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和司法不作为、乱作为。

8.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切实加强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审议上年度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整改。召开政协委员提案面商会,向提案委员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共办理和回复1件提案,委员对办理与回复结果表示满意。以走访、参与庭审旁听、座谈会、视察法院等方式,开展直接、广泛、常态化的代表委员结对联络活动,共计联络代表委员221人次,100%覆盖了我县辖区内的全国、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强“一网两微四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案件的关切,庭审直播案件521件,在线观看数为221347。裁判文书上网共 2714件,编辑并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切实抓牢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扩大司法民主,积极抽调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我院案件431件840人次,努力做到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不断提高法院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遗属补助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2,03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7.70万元,占总收入的96.4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52万元,占总收入的3.51%。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比上年2,214.12万元减少174.90万元,下降7.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2,126.14万元减少158.44万元,下降7.45%;其他收入比上年87.98万元减少16.46万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本年度基本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非税收入返还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2.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本年度县级财政拨给的司法救助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2,29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38万元,占总支出的60.99%;项目支出895.76万元,占总支出的39.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合计比上年2,248.41万元增加47.73万元,增长2.1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1,375.97万元增加24.41万元,增长1.77%;项目支出比上年872.44万元增加23.32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院部分职工入额法官及法官级别晋升,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因本院今年新建一批信息化项目数字审委会系统项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综合布线项目、语音转写系统项目及上年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并支付项目建设款和支付司法救助款,所以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0.38万元。与上年1,375.97万元对比增加24.41万元,增长1.77%。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6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院部分职工入额法官及法官级别晋升,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所以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76万元。与上年872.44万元对比增加23.32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分析:因本院今年新建一批信息化项目数字审委会系统项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综合布线项目、语音转写系统项目及上年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并支付项目建设款和支付司法救助款,所以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3.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2,178.30万元对比增加55.33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分析:1.本院部分职工入额法官及法官级别晋升,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2.本院今年新建一批信息化项目数字审委会系统项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综合布线项目、语音转写系统项目及上年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并支付项目建设款,所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98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行政运行日常办公所需支出及支付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中心机房建设、综合布线项目、语音转写系统建设及上年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做实;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大病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7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万元,完成预算的4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完成预算的6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4.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27.04万元减少6.13万元,下降2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9万元,下降2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6.9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0万元,占98.06%;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审判、执行办案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州级司法体制改革调研和指导检查工作,审判、执行办案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3万元,与上年166.34万元对比减少0.21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分析: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办案及单位运行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勐海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11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13万元,固定资产4,378.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1.4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393.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73.1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26.2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05.2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393.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11.32  

98.13  

4378.47  

2496.56  

176.05  

0  

1705.86  

0  

241.48  

0  

1393.2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12-2、12-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 境 )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件: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e37381c3724983f1&class=enclosure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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