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州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本州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审判省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4.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依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指导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全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组织、指导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11.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辖区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州主管部门管理基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2.负责本级法院的监察工作,并领导下级法院的监察工作。
13.在审理工作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4.承办其他应由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州法院以“落实年”活动为载体,按照省法院提出的“一个主题、七项重点、四项建设”及 “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十项指标、六项目标任务狠抓落实。
(一)在强化政治建设上抓落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各部门等层次的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APP”等理论学习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共组织各类学习118次。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全覆盖的政治轮训。扎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抓好《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州委政治巡察和生态环境专项巡察,自觉接受党的巡察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媒体建设及管理,规范文化标识和人文环境布设。
(二)在发挥司法职能上抓落实,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防疫保稳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将推进在线诉讼作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广应用网上诉讼,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含远程视频开庭、提讯)1495件;当事人网上申请调解2048件,成功调解1079件,调解成功率为52.68%,网上司法确认822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涉疫情刑事审判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发实施方案,依法从严惩处以微信销售口罩实施诈骗和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82件。审结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各类民事纠纷16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依法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需要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二是惩治犯罪筑平安。全州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743件,同比下降3.35 %,审结2665件,结案率97.16%,判处罪犯3401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强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攻坚、执行攻坚,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结涉黑恶案件37件312人,保护伞案件4件4人,实现案件清结,一批“村霸”“菜霸”“行霸”受到严惩;重拳“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判决罚没黑恶势力犯罪财产4459.7万元,执行到位财产刑4260.09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好打击整治跨境犯罪歼灭战。重点惩治跨境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主要实施者,审结各类跨境犯罪一审案件698件1520人,其中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336件999人,走私21件118人,毒品犯罪案件332件387人。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持久战。秉持“两山”理念,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整治毁林种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审结涉林案件187件205人,判处实刑119件139人,实刑率68%,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案件270件,盗窃、诈骗等案件272件,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872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8件。
三是护航经济惠民生。全州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3563件,同比上升10.75%,审结12774件 ,结案率94.18%。助力“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慎办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银行卡纠纷案件2669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对不具有运营价值的“僵尸企业”办理破产清算9件。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115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紧紧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定位,加强涉外涉侨案件审判,建立健全涉外商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州受理涉外民事案件58件,涉侨案件 5 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案件81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稳妥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劳动保障以及医疗物业等领域涉民生案件1710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落实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判后宣教帮扶等制度。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司法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畅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1.2亿元,根治欠薪顽疾,维护农民工权益。利用巡回办案,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把纠纷解决在老百姓家门口,全州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为88.27%,在偏远乡镇实现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四是强化审查促法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州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5件,上升84.68%,审结198件,结案率96.59%;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0件。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出出庭应诉通知书204份,出庭率88.46%。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参加联席会议330次,完成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91人次。向社会发布《2019年度全州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了近三年来全州法院行政案件审查情况,详细分析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的进展、行政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巩固执行建长效。全州法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7277件,同比上升29.99%,执结6943件,结案标的7.97亿元,结案率95.41%,有财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07%,终本合格率100%。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继续推动与公安、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点对点”端口对接工作。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强化对执行流程节点实时把控。组织“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和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狠抓积案化解,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强化执行惩戒,司法拘留25人,限制消费3782人次,限制出境60余人,纳入失信名单2353人。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共有1273件案件进入网拍程序,成交额4632.78万元,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全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履行案件管理、指挥协调、分析研判等功能。指导并组织全州法院开展移动执行平台培训,提升执行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在升级诉讼服务上抓落实,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全方位加快服务模式转变。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优质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理念,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实现功能转型升级。充分整合职能、整合资源,将文书送达、材料收转、委托鉴定、评估及卷宗扫描等部分审判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功能集约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集约化管理。大力开展电子送达,中院委托送达2021件3028次,送达成功率95.8%,有效缓解了送达难,提高了办案效率。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网上申请立案1459件,成功立案1149件。完善信访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5人次。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2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00.83万元,帮助涉诉困难群众摆脱困境。
二是精细化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全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中院加强速裁团队力量,打造审判“特快专列”。速裁团队打破传统排期开庭模式,灵活简化庭审程序,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加大在线调解力度,努力实现事务一次性办清。今年速裁团队办理案件1448件,结案1447件,结案率为99.93%,审结民事案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结案的63.79%,平均审理天数为31天,最短调解结案时间为1天,最快判决时间为9天,10天以内审结案件208件。各基层法院大力推进速裁快审,速裁审结数占一审民事案件审结数的73.11%,开展裁判文书“瘦身改革”,研究要素式庭审模式,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
三是多渠道实现服务主体拓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精神,加强诉源治理,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及社会组织的合作对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的作用,全州法院设立第三方调解工作室10个,确定特邀调解组织10个、特邀调解员70名。景洪市法院与景洪市司法局联发《景洪市关于推进“枫桥经验”和落实“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在普文、东风、勐罕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勐腊法院与勐醒农场、北路社区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全县10个乡镇司法所诉调对接中心全覆盖。勐海县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由勐海县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落实司法确认制度,切实提升诉前分流化解效果。全州法院委托委派调解3325件,成功1077件,司法确认910件。
(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抓落实,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落实员额法官遴选制度及员额退出机制,及时补选员额法官。推进职务职级套转晋升工作,共完成62名法官助理、39名综合类管理公务员、28名司法警察的职级套转;完成全州法院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等按期晋升、择优选升25人次。完善司法辅助人员招录机制,明确招录条件、标准和程序,确保招录公开透明。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责清单,细化院庭长对诉讼程序性事项的决定和审批权限,全州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7920件,占比全州结案数32.85%。完善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将“四类案件”监督管理与审判流程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首次在审委会讨论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汇聚民意民智,自觉接受监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三个规程为抓手,推进庭审实质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大量简易、轻微刑事案件得到从轻从快处理,实现简案快办。
(五)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抓落实,打造本领过硬铁军
一是开展教育整顿。针对张坚、孙小果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坚持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认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张坚案、孙小果案的沉痛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八小时之外》《和正兴、刀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党员干警围绕警示教育开展学习研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照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工作要求,结合各部门及干警岗位职责,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的要求,中院各部门及各基层法院认真填报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二是严抓纪律作风。党组切实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司改后,相关部门出现的管理监督不完全到位的情况,监察室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做好“一案双查”,及时纠治审判执行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做到处理到位、教育到位、警醒到位。中院审务督察组对各部门和三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检查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开展工作纪律、庭审纪律、诉讼服务大厅、公车管理等综合性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40余次,利用节假日前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明察暗访9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对标对表,做到立行立改。
三是强化机关党建。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清单化管理,研究制定党组、直属机关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联系党支部制度,党组书记、“一把手”亲自联系软弱涣散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所在党支部,加强调研指导,推进党支部分类定级,量化管理,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成果。全力推进“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创建,推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充分发挥院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党员青年团员突击队,组织党员干警参加无偿献血、捐款、志愿服务、参与社区、边境疫情防控等工作,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六)在自觉接受监督上抓落实,争取社会理解支持
坚持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规范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及时传送法院工作信息,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78人次,让代表委员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向州、县(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涉及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审判管理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逐条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沟通反馈、动态督办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开展中基层法院院长与全国、省级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活动,院领导主动上门走访驻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汇报法院工作情况,“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重视审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司法,公开裁判文书27009份,庭审直播499场。组织“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成长路上,法治同行”——送法进校园活动,讲授法治公开课,促进校园德育建设。把普法工作寓于案件审理中,通过案件送达、公开审理、判后答疑等形式做好释法工作,开展反校园霸凌、反恐怖、禁毒、打击跨境犯罪、整治“毁林种植”等法律宣传15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 景洪市人民法院
3. 勐海县人民法院
4.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0人。其中:行政编制29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97人。
实有车辆编制42辆,在编实有车辆43辆,在编实有车辆比编制数多的原因是:景洪市人民法院已报废3辆执法执勤用车,由于报废批复文件未下来此3辆车还未下账,实际在编实有车辆为4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4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93.57万元,占总收入的95.06%;其他收入555.69万元,占总收入的4.94%。与上年13,732.21万元对比减少2482.95万元,减少率18.08%,主要原因是:1.上年收入包含勐腊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大楼 “两庭”建设项目资金1,437.93万元;2.业务装备经费、大型修缮经费、办案补助经费、国家赔偿费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1.10万元,占总支出的60.93%;项目支出4,630.17万元,占总支出的39.07%。与上年13,688.06万元对比减少1836.79万元,减少率13.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减少勐腊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大楼 “两庭”建设项目资金;2.业务装备经费、大型修缮经费、办案补助经费、国家赔偿费等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21.10万元。与上年6,904.52万元对比增加316.58万元,增长率4.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8.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30.17万元。与上年6,783.54万元对比减少2153.37万元,下降率31.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减少勐腊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大楼 “两庭”建设项目资金;2.业务装备经费、大型修缮经费、办案补助经费、国家赔偿费等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4%。与上年13,219.66万元对比减少1,743.38万元,下降率13.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减少勐腊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大楼 “两庭”建设项目资金;2.业务装备经费、大型修缮经费、办案补助经费、国家赔偿费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20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2%。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两庭”建设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0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36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4万元,完成预算的4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84万元,完成预算的5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3.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4.31万元,下降3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21万元,下降3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0万元,下降70.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84万元,占97.32%;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8.11万元,与上年808.87对比增加59.24万元,增长率7.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资产总额30,387.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2.71万元,固定资产18,165.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16.5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393.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7.85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减少311.1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573.81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268.0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393.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387.59 | 10312.71 | 18165.09 | 10017.33 | 884.11 | 7263.65 | 516.55 | 1393.24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 境 )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附件: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14555b4228a54297&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