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送达公告(张志鹏)
  发布时间:2021-09-02 17:16:2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终962号

 

张志鹏:

我院受理上诉人王永梅与被上诉人张志鹏、何镇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案件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执法承诺书、五个严禁规定、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