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洛人民法庭联合打洛镇司法所、曼轰村民委员会(基层自治组织),调解了两起村小组欠付工程款的民事纠纷,村小组当即支付了部分欠款,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2016年,曾某承建勐海县打洛镇曼轰村某小组的社房和排水沟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村小组承诺年底付款,后出于各种原因未能付款。2021年7月,因多年催要无果,曾某无奈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村小组立即结清所有欠款。
被告是村小组,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情稳定,为查明案情,妥善解纷,法官带领审判团队深入村寨,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曾某承建的社房工程已投入使用,尾款确未付清,小组干部正积极想办法筹钱,现已筹集一部分款项,余款需要分期支付。而排水沟工程虽是被告小组与曾某签订的承建合同,实际却涉及到三个村小组,仅依靠被告小组,无法解决欠款问题。
得知缘由后,法官邀请曼轰村委会干部、调解员座谈,会商解决方案。在曼轰村会议室,法官从事实证据角度出发,准确切入,释明法理,村干部亦从小组的实际情况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但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方案是否可行、资金如何筹集,这些问题均需要村民大会会议讨论通过。因此,会议结束后,村干部、调解员、驻村工作队员便利用晚上农闲时间,到涉案的三个村小组,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并召集全体村民开会协商解决方案,经过两周的努力,促成全体涉案村民达成共识,形成还款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还款方案通过后,法庭联合打洛司法所组织案件双方共同到曼轰村参与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就是否分期、如何分期、如何付款等问题进行商讨,经法庭、司法所及曼轰村委会多方调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人民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法庭做司法确认的方式,有效化解五年未解之结。被告当场履行了部分工程款,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是打洛人民法庭成立以来首件法庭联合司法所、基层自治组织调解的案件,亦是打洛镇首件司法确认案件,标志着辖区探索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进步。接下来,法庭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