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西双版纳中院16条措施服务保障“一城两区”建设
作者:杨洪飞  发布时间:2021-08-18 14:49: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立足法院工作职能,做好司法服务“文章”,印发《关于为西双版纳州“一城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西双版纳州打造“世界旅游名城”“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法院智慧和法院力量。

 

《方案》共五个部分,突出主动、协作、服务、保障的特点,提出16条具体措施。《方案》要求,要准确把握西双版纳“自然生态优良、民族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厚重,区位条件优越”的州情特点和“一城两区”发展思路,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突出服务前瞻性,创新司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方案》强调,要立足服务保障世界旅游名城创建,开辟旅游纠纷诉讼绿色通道,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发挥旅游巡回法庭及旅游巡回审判点作用,及时受理游客法律咨询、旅游纠纷调解,降低游客维权成本;依法严惩侵犯游客人身及财产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快审快判旅游合同纠纷,对欺客宰客等欺诈行为加强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加大旅游经营者违法成本。

要立足服务保障沿边开放示范区创建。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充分尊重商事交易惯例,最大限度方便中外当事人参与诉讼。妥善审理涉外商事案件,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产权、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外国投资者要求履行合同、兑现承诺和获得补偿的诉求。及时解决边境边民纠纷,推进涉外纠纷高效、低成本化解。

要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以维护边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尊重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风俗习惯,培育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习惯,促进民族团结,引领社会风尚;妥善处理民族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加强法制宣传,助力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水平;严惩破坏民族团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民族地区群众社会生活调查研究,善于总结运用经验常识;注重双语法官的培养锻炼使用。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