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回家了
8月12日是第10个大象日。
“北漂”云南“网红”亚洲象群已经成功跨过元江,离家17个月后,象群即将回家。保护大象任重道远,大象回家后,将会得到来自西双版纳两级法院怎样的司法关怀?
司法保护吉“象”平安
西双版纳一直以来都是亚洲象在国内最适宜生活栖息的地方,保护着756种野生动物,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其中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就达109种,境内不仅保存着我国最大的野生亚洲象种群,还分布着印度野牛、印支虎、鼷鹿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是联合国“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圈”成员。全州制定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条例、法规、规章20多部,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有效保护野生动物。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猎捕、运输、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快审严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州两级法院在严格证据标准和审判程序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打击和快审严判。2018年至2020年,共受理涉野生动物犯罪一审案件126件207人,审结109件176人,对17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保障权利,护卫公益。在审理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既严厉打击犯罪又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为被告人聘请庭审翻译27人次,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103人次。在审理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积极支持公益诉讼,坚决发挥审判职能护卫公益。综合统筹,精准打击。针对涉野生动物犯罪关联性案件较多,尤其是涉及交易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全州两级法院对关联案、系列案统筹研判,综合平衡。立足州情,确保效果。因西双版纳州独特的自然区位及人文历史环境,尚有部分群众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认识模糊,出于猎奇的朴素心态,偶然实施猎捕或收购野生动物后饲养或相互赠与的行为。全州两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刻意降格,始终坚持罪责刑相一致。
法治守护“象”往的家园
西双版纳素有“森林生态博物馆”等美誉,全州拥有地球北回归线上仅存的热带雨林。目前,全州自然保护区实际面积从原来的360万亩增加到622.8万亩,全州两级法院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用司法为边境地区的亚洲象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2021年1-7月,全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了75.9%。
采取四项举措有力推动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专业化保障水平。依法从严惩处,加大涉林犯罪打击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适用缓刑标准,综合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根据犯罪情节,对少数屡教不改、行为恶劣的,依法坚决惩治并形成震慑和警示,将被告人是否停止不法侵害、返还林地、恢复原状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考量,对认罪不悔罪,继续非法侵占林地、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加大惩处力度。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涉及森林资源保护案件审判,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治理和预防。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落实,围绕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环境治理、社会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司法过程,开展阳光司法工程,通过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开展庭审直播,实现“庭审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在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法律知识和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来源:央视新闻、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