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下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郭某某、余某某涉嫌走私、运输毒品罪案。此次庭审邀请了西双版纳州委机要保密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工共19人参加旁听。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6月,被告人郭某某、杨某(在逃)、倪云飞(在逃)为牟取非法利益密谋从缅甸走私毒品,由被告人郭某某、杨某出资购买毒品,倪某某将毒品从缅甸邮寄给郭某某、杨某。2020年7月,藏匿毒品的包裹邮寄到国内后,被告人余某某找人前往取件,当取件人准备收取该包裹时被民警抓获。随之先后抓获被告人余某某、郭某某,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986.9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余某某无视我国法律对毒品的管制,走私、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986.9克,应当以走私、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具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由合议庭进一步评议后,择期宣判。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同时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毒品案件提高群众对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的认识,强化“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篇的效果,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