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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中院:司法建议力促土地“褪黑还耕”
作者:王琴  发布时间:2021-07-28 11:38:33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建议是人民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方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问题向相关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强化跟踪问效。通过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切实把扫黑除恶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取得良好成效。

 

 

(被侵占期间的涉案土地)

  2019年10月,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统等12人涉黑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统等人提起上诉。2020年7月3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对“菜霸”黄统涉黑犯罪集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黄统、李钢、赵建云为了建盖统贸绿达公司的冷库,未经国土及农业部门批准,擅自将公司向景洪市嘎洒镇曼醒村村民租用的集体耕地改变为设施农业用地,在土地上建设附属设施,造成耕地严重毁坏。经鉴定,涉案耕地面积22.56亩,已被水泥硬化覆盖,均受到严重破坏无法耕种,耕地破坏程度为重度,以上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行为存续期间长。针对该起犯罪事实,西双版纳中院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社会管理、行业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内土地监管及执法力度,避免因类似犯罪行为的长期存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及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发出后,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积极整改,2021年7月26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实地察看,曾经的涉案土地已经完全复耕。

 

 

(发出司法建议促改后的涉案土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共向相关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9份,现已全部收到反馈回函。在下一步的常态化工作中,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将保持积极作为,抓好抓实司法建议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手段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有力地为保护西双版纳生态环境资源和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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