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不是法院的专属职能,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有一股“调解力量”,正用自己的努力不断践行“枫桥经验”,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石。视频中的主角就是其中的一员,被大家称为不穿法袍的“布衣法官”——陈宣伯。
陈宣伯1987年生,大学毕业后曾在景洪市人民法从事辅警工作,2016年至今在景洪市嘎洒镇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工作者、嘎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景洪市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陈宣伯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景洪市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贡献了积极力量。2019年10月份,被评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
在纠纷化解第一线,陈宣伯始终坚持“四心素质”、发扬“四千精神”,用“温度”与“法度”融化“坚冰”,让正义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