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勐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四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并当庭给付部分购房款,有效在诉前化解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陈某向原告某公司购买了十二套商品房,但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剩余房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7月15日收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发现双方对于贷款部分争议较大。为切实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法官结合案情制定诉前调解方案,于7月19日组织双方进行当庭调解。庭上,经过法官细心释法明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被告陈某当庭向原告某公司结清了四套购房款18万元。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勐龙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案件中,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加大调解力度,优先调解、尽快履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