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终678号
邱红飞、刘学红:
我院受理上诉人董应芬与被上诉人李江、胡帆、刘政富、勐腊县石成商贸有限公司与原审第三人邱红飞、刘学红、孙金辉物权保护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案件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执法承诺书、五个严禁规定、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8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