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景洪法院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1-05-20 11:37:4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景洪市人民法院以“党史教育”引导干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一通电话,隔着电话都能感受到对方激动的情绪,该案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其处理保全事宜,以免后期执行不能,遭受巨大损失。因申请人不在本地,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网上保全申请,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云南保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款185万元。

“巧调解”,高效解民忧

申请人陈某某和申请人周某某于1994年在四川省登记结婚,婚后由于感情不合遂到景洪市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情绪激动,两人无法见面进行调解,调解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分别约申请人到景洪市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做工作达成调解,两人同意离婚,调解协议促成后,为避免双方申请人见面情绪再次激动,便让申请人错开分别签字,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耐心释法,平息干戈促和谐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于是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但是调解员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对方均关机拒绝沟通。后案件移送至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时被告仍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后被告却表示欲与原告进行调解,但是原告及代理人均表示拒绝调解。承办法官及书记员没有放弃,经多次沟通反复释法析理,被告同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