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行政庭针对2021年第一季度的266件减刑案件进行细化审查。
按照惯例,减刑案件每个季度由监狱申报一次,由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最终由法院进行审查并进行裁决。而此次减刑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对于减刑案件的审查更加严格,将更深入推进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
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除了审查以往减刑需要考量的表扬次数、考核余分、财产刑履行、“八类犯”等条件外,还对罪犯的入监次数、消费情况、是否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以及犯罪行为是否恶劣和是否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等情形进行审查,对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具有较大的实践意义。
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一直贯彻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目的。虽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目前暂无相关的明确指导意见可以遵循,在办理过程中还只能逐步探索。经过对罪犯的表现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评判后最终做出的减刑裁定,在鼓励罪犯改造的同时,也应加大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社会大众的保护,这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在探索中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