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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济宁市兖州区新聚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22 09:41:0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济宁市兖州区新聚鑫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王佳与被申请人昆明市呈贡润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8民再4号民事案件的应诉案件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五个严禁及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三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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