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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故事|柔情担道义,公正重如山
  发布时间:2021-03-10 10:05:22 打印 字号: | |


女法官是审判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以卓越的业绩撑起了审判事业的“半边天”。提起景洪市人民法院的“女强人”,刑事审判二庭庭长郭琼是大家所公认之一。

 

 

1997年,郭琼同志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她从乡镇基层法庭干起,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庭长,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是一名有着丰富法律功底、敏捷缜密思维和办案经验的女法官。她先后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多年,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十几年如一日,秉公执法,忘我工作,2013年以来累计审结疑难复杂刑事民事案件391件,没有发生错案和上访投诉案件,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评为“打击跨境赌博先进个人”、全州法院“办案能手”等荣誉,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4年被景洪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任这个庭长,担子就是要拣重的挑

景洪地处边疆,又是旅游城市,外来人员流串作案较多,案件受理数接近全州一半。作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长、审判员,为推进案件及时审理,郭琼同志不仅负责对本庭审判员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还要办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承担着繁重的刑事、民事审判任务,可谓是“校长兼教工,上课又敲钟”。为此,她工作强度和压力非常大,经常加班加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她所办案数量和工作任务属全庭最多、最重,在常年加班加点中透支着健康和青春。在任务重的情况下,她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追求精品案件,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她承办的(2013)景刑初字第118号案件,荣获全州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

尽管带头办理疑难案件,郭琼并没有因为工作量大而放松审查和把关责任,坚持靠前指挥,以女性特有的细腻风格,注重了解每一件案件的办理情况。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郭琼除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提出意见外,还善于将问题疑点提交与同事们共同分析研究,集思广益,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近年来,她共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50人,其中“3.17”、“3.18”涉黑专案,涉案人员32人。如以被告人王某某、杨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景洪肆意作案多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盗窃、抢劫、敲诈游客等犯罪案件,严重损害了景洪旅游城市的形象,破坏了柔情傣乡的和谐安定,经过重拳出击涉黑、涉恶案件,所有涉案人员均被绳之以法,有力地保障了旅游安全和边疆的稳定。

她认真细致,敢于担当。并每次庭审前总是认真审阅卷宗,精心准备开庭,没有丝毫马虎;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后认真完成大量裁判文书的写作,所撰写的判决书内容翔实,说理充分,做到适用法律准确,不偏不倚,努力把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正是这种严谨作风和认真细致的态度,使很多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推进了案件的顺利审结。对此,院领导曾多次表扬说:“面对我院人少案多,工作压力大,幸有像郭琼这样‘女强人’在默默地顶着。”

当人民法官,心里要永远敬畏法律敬畏人民

作为一名在法院前沿阵地的审判席上战斗多年的党员、法官,郭琼同志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才不辜负胸前的天平法微。从参加工作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开始,她告诉自己:“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丝疏忽办错一件案子,决不让一个无罪的人在自己手中被冤枉,也不容一个有罪的人从自己手上逃脱。”

每当审结完案件,她并未轻松,判重了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判轻了检察机关又抗诉,工作的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办案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同时,积极探索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本庭办理的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把关,要求承办人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为有争议的,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子办成铁案;对一些有难点、疑点的案件,组织大家反复研究案情,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会同检察机关及时沟通,力求准确适用法律,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在承办袁某某等8人抢劫案中,为深入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她加班加点仔细查阅卷宗,多次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了解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在全面把握案情后,她通过用细腻的情感去开启他们的心灵之窗,判决做出后,被告和被害双方都表示满意。事后她说:“对犯罪未成年人要尽量从宽处理,让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一直以来,她所承办的案件也因为办案质量好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而深受同事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当许多人对法官职业投去羡幕的目光时,却不知其背后的酸甜苦辣。在工作上,郭琼同志是“女强人”,但她却有愧于自己的家庭。丈夫在景洪市某局任领导,工作任务重,经常出差下乡,儿子自打一岁起,一旦高烧不退就会高热惊,出现抽搐、昏迷、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引发癫痫甚至危及生命,这足以让她一想起来就揪心不已。一天晚上,她正在办公室里写判决书,手机响了,母亲急促地在电话中说道:“孩子送医院抢救了”。她心急如刀绞地赶往医院,好在儿子已脱离危险,一脸苍白地躺在病床上眼巴巴地问道:“妈妈,别人家的大人都不加班,为什么你总要去加班?”母亲在旁边更是埋怨不断:“明知孩子发烧,还去加班!不加一天班,少办件案子,天塌不下来,如果孩子有个好歹,那将是追悔一辈子的事情!”她忍住眼眶里的泪水,紧紧地抱着儿子,没有和母亲解释什么,这样的事已不是第一次了,她知道年迈的父母其实是心里理解她的。

做好传帮带,排头兵义不容辞

性格外向、豁达开朗,这是熟悉郭琼同志的人的评价。作为个庭的负责人,在长期繁重的工作中,深深体会到事靠人干,案靠人办,人心齐、泰山移的这些道理,充分发挥女性天生所具有的亲和力,注重凝聚团队,对下属勤教导、严要求,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作中,她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对年轻人的传、帮、带,加强岗位练兵,将自己所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办案技巧都毫不保留地悉心传授给青年干警,并在工作实践中提供各种锻炼机会,帮助他们尽快驾驭审判工作,尽早成为审判工作的骨干力量。对于年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她始终注意以虚心的态度积极与他们探讨和研究,经常就某一问题与同事展开激烈的讨论,吸取他人正确的观点,不断理清办案思路,统一执法思想。她严谨、认真工作的作风,在同事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虽是老同学,但决不能用原则送人情

作为土生土长的景洪人,她的同学熟人可谓不少,“案件未进门,先来说情人,面对各方的压力接踵而至,在匡正祛邪与送人情之间,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受人钱财必为人消灾。为了执好法、办好案,履行好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担任庭长后,她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得谈论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不得参与案件有关的活动;不得收受他人任何礼物。在工作中,郭琼同志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打招呼和说情者,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的亲戚,为此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多加照顾。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知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判败诉。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着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敢以柔情担道义,誓把责任重如山,这就是郭琼,一位从事法院审判工作18年的人民法官,一位雷厉风行、秉公执法、珍爱职业尊荣为人生意义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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