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年的第一天,当事人方某满怀激情的来到勐海县法院,紧紧握住法官阿芳、执行干警李建平的双手,激动地说:“谢谢阿芳法官缜密、细致的审判,做出公正的判决,谢谢执行员李建平,力排困难,达成执行和调解协议,让我在新年的第一天领取到执行款,解决了我困扰已久的债务问题,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说完就向阿芳法官送上 “人民法院为人民,缜密判案得民心”的锦旗,向执行干警李建平送上“人民法院为人民,勤政破难两清风”的锦旗,由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在2017年12月10日,某广告经营部与某贸易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某广告经营部完成某贸易公司承接安全设施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广告制作费为97.1万元,但某贸易公司一直未支付,于是该广告经营部向勐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贸易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制作费97.1万元及违约金9.71万元,共计106.81万元。诉讼过程中,某贸易公司否认与某广告经营部签订过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某广告经营部提供的合同上的公章是伪造的,按口头协议计算只欠某广告经营部广告制作费18万余元。某广告经营部无证据推翻被告不属实的答辩,对能否胜诉心急如焚,怀揣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待法院的裁判。阿芳法官根据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确定了合同的效力,并支持某广告经营部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诉后二审也维持了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李建平做了多方面的工作,排除困难,最终达成了分期支付款项的执行和解协议。在2021年1月1 日,某广告经营部的负责人方某到勐海法院领取了第一笔执行款项,于是,就出现了赠送锦旗的一幕。
阿芳法官、执行干警李建平接过锦旗后表示:“锦旗,是奖励、是鼓励,更是鞭策,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实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理念,不愧于‘人民好法官、好干警’的称号”。
一面锦旗,不仅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平公正、高效廉洁审判执行工作的认可,也饱含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真诚期待,“人民法院为人民”既是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也是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不仅要激励法官、执行人员认真尽责的办好每一个案件,更要努力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照射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