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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新余银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0)云28民初187号
  发布时间:2020-12-29 15:54:3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8民初187号

 

新余银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我院受理原告南京华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你方、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娘、段末、邹小兰、张赢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云28民初18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

冻结新余银乐投资管理中心、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娘、段末、邹小兰、张赢韬银行存款总计110万元(进行网络查控),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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