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8民初187号
新余银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我院受理原告南京华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你方、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娘、段末、邹小兰、张赢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云28民初18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
冻结新余银乐投资管理中心、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娘、段末、邹小兰、张赢韬银行存款总计110万元(进行网络查控),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