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8行终38号
岩轰: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彪与被上诉人勐腊县人民政府、丁继国及你、原审第三人岩燕、波燕贯林业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五个严禁及执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2月2日上午9时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四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