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范会云: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勐腊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达明、原审第三人范会云不当得利一案,因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案件通知书、诉讼须知等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超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月15日0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