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三件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杨某、梁某、刘某三名被告人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三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三件案件均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本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系2018年经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增设刑事速裁程序后,勐海县法院首次在审判实践中适用该程序,较之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大节省了开庭时间,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实现“简案简审”,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司法效率,缓解了控辩双方之间因对抗而产生的矛盾,也让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获得了从宽处理,符合增设速裁程序的理念和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