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不畏征途,风雨兼程,只为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原告刀某和被告岩某系同村村民,承包的土地相邻,岩某认为刀某侵占自家的土地种植甘蔗,于是用农药将甘蔗打死,原告刀某将被告岩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及返还土地,被告岩某认为是原告刀某侵占自家的土地,岩某在自家土地打农药,没有过错,不应返还土地及赔偿损失,原、被告各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各执一词。为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根源,承办法官特邀勐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向勐海县勐往乡灰塘村民委员会纳碧村小组出发。纳碧是一个边远的小山村,山高菁深,弯道较多,路途下起了雨,经过近三个小时的风雨兼程,一行人终于到达目的地,承办法官一行人与原、被告步行前往争议的土地勘查、测量,明确争议土地四至界限。
近年来,勐海县邻里间的土地纠纷案日益增多,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要靠司法的维护,邻里间应互帮互助,互相礼让,邻里才能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