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8民终951号
蔺树辉、王娜:
本院受理上诉人潘应海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8月18日8:3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