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西双版纳法院依法审判 大力打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0-06-04 10:00:2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州委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战略,高度重视涉森林资源审判工作,着力守护西双版纳绿水青山。2016-2019年,全州共审理生效涉林地刑事案件928件1085人,给予刑事处罚108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983人,给予刑事处罚被告人中有期徒刑判处率为90.77%。

    一是因势而谋,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全州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犯罪案件迅速剧增,此问题引起了州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2019年1月,党组书记、院长王引组成调研组,到案件高发的景洪市勐龙镇勐宋村委会阿克寨和八家寨,相继走访勐宋村委会、勐龙镇党委政府、景洪市法院,调研了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高发原因、审判执行效果、罪犯社区矫正情况、基层党委政府、扶贫工作队、村民对该类案件处置态度想法及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2019年州“两会”期间,院长王引以人大代表身份提出《关于加强土地、林业行政管理,防范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高发的建议》,为规范土地、林业行政管理积极建言献策。

    二是把好方向,加大涉林犯罪打击力度。全州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严厉打击破坏涉林犯罪的指导思想,成立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用最严格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住生态红线。

    三是凝聚合力,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加强与侦查、公诉机关的协调配合,切实解决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审判环节的分歧。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认真履行《西双版纳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确定的审判机关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涉及森林资源保护案件审判,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治理和预防。针对涉森林资源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件。

四是强化宣传,不断强化公众法律意识。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这一主题,将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司法过程。通过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普法,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庭审直播,实现庭审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法律知识和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运用中国庭审直播网公开案件审判,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案件裁判文书。2016年以来,全州法院通过庭审直播网公开审理涉林案件312件,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26件,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打击涉林业资源犯罪典型案例26条。

    下一步全州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针,准确把握环境司法理念,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为建设建设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