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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物权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作者:玉康坎  发布时间:2020-05-09 09:44: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件物权保护纠纷案。一起矛盾尖锐的亲兄妹水田物权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苏某(妹)与被告苏某(哥)系亲兄妹关系,早年间苏某(哥)与去世的父亲在勐海镇一同开垦了田地,母亲也分了部分田地给苏某(哥)种植,后被告苏某(哥)与小某结婚,婚后到小某家上门,户口亦已迁到小某家。家庭联产承包分田时,被告苏某(哥)因户口转到勐阿镇,没有在勐海镇分到田,但一直使用着原告家庭承包经营权证范围内的水田至今,双方对水田的使用权各执一词,多次发生矛盾。经村委会、司法所双方多次调解无果,故苏某(妹)诉至法院要求苏某(哥)返还水田。勐海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的手足关系,如果能够调解结案,不但能够解决纠纷争议,而且也有利于缓和尖锐的兄妹矛盾,故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劝解双方念及手足之情。经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电话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苏某(妹)向被告苏某(哥)支付5000元,被告苏某(哥)向原告苏某(妹)返还诉争土地,且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该土地主张权利。至此,压在亲兄妹两家的大石头也终于落地,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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