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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许昌泰兴建筑有限公司)(2019)云28民终969号
  发布时间:2020-05-08 08:45:0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云28民终969号

 

许昌泰兴建筑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上诉人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贺文勇、原审被告勐海两制茶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薄亦涵、许昌泰兴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民终96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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