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刘某某、邱某等10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偷越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西双版纳中院法警支队顺利完成了提押、押解、值庭、看管等工作任务,为该案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西双版纳中院首次将被告人提押至法庭进行审判,案件重大且上诉人数较多,警务保障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接到省高院调警命令后,西双版纳中院主动沟通协调州公安局及州、市看守所等部门,结合当前疫情制定庭审警务保障方案,从疫情防控、警力配置、人员分工、车辆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周密部署。
庭审当天,法警支队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体温测量、全面消毒,分别向州、市看守所提交了提押干警的健康证明。按照方案要求给上诉人穿戴防护装备,出所及还押均进行体温检测,在其就餐、如厕期间反复进行消毒,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疫情阻断工作。
此次庭审保障任务共出动警力35名(其中公安特警15名),警车3辆,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程佩戴口罩,相互配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做到疫情防控和警务安全“零事故”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