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贺臣、陆丹: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祺与被上诉人陈贺臣、陆丹,原审被告刘井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28民终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