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被告人冉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一案。目前,被告人取保候审于户籍地重庆市酉阳县,因疫情防控无法以常规方式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
2020年4月1日,西双版纳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全程电话指导被告人冉某,与其通过云间互联网视频庭审系统建立视频进行送达。视频接通后,工作人员首先确认冉某身份,随即在线询问相关程序性问题并形成笔录,冉某核对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通过手机手写提交签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云间互联网视频庭审系统,实现对取保候审被告人的远程送达,在西双办案中院尚属首例。
送达是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通常采取通知被告人到法院直接送达的方式。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西双版州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一站式送达平台服务优势,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视频送达,通过推行在线诉讼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段允、孙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