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善意执行,为企业复工复产送上“及时雨”
作者:唐永琼  发布时间:2020-03-09 15:50:31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你们在疫情期间千方百计想办法,能让我远在千里之外的情况下,案件得以解决,现在我们企业正准备复工复产,非常感谢你们!”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为执行法官发来的信息,表达谢意。

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熊某等人签定了《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300万元并支付利息。由于熊某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起诉至法院。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熊某等人按合同规定支付本金及利息。两方多次协商,但熊某等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诉讼阶段,周某就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了被执行人熊某等人名下某酒厂及白酒。由于标的太大,执行过程中,又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春节前夕,执行干警多次组织两方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对还款情况各执一词,意见无法统一。

疫情爆发后,西双版纳中院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因案施策,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制定了分期以生产的酒抵债偿还债务计划。为了尽快让查封的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防护工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一路前行,前往酒厂对所查封的企业及生产的酒进行了解封。双方当事人肯定法院的执行方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举措,让被执行人能及时复工复产,回转资金,又保障申请人能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思路,积极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撰稿:唐永琼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