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经成为时下最广为接受的聊天软件,越来越多的人用微信来聊天、表达观点。法官们也“玩”微信,还玩出了花样。日前,勐海县法院法官通过微信顺利调解了两件案件,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因案施策巧化纠纷。
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桂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月11日在勐海县人民法院开庭,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回四川过春节的桂某某无法按时返回勐海参加庭审,原告杨某某的代理人也因疫情期间交通管制无法到法院开庭,考虑到人身安全和交通等实际问题,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被告对案件的诉求及事实事由无异议,但因其拿不到工程款而一时无钱支付,双方只是在支付时间的问题上有分歧。
考虑有一方当事人不会操作使用 “云解纷”平台,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于2月14日利用微信平台,创建了一个由承办法官、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4人组成的微信群,进行微信在线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调解成功,双方当天在微信群里签收了调解书,随后,纸质版的调解书也寄送给了双方当事人。
2月17日,原告白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庭,承办法官也利用微信平台创建该案微信调解群,在线调解成功,并当场制作调解书及时向双方送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院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办案。但因为网络信号差、当事人年龄大或者使用手机等问题,导致一些案件的审判工作不能通过专门的视频庭审平台进行,办案法官通过微信群聊模式调解案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以更便捷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勐海县人民法院 佐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