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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罗院  发布时间:2020-02-10 09:26:43 打印 字号: | |


    2月7日上午,州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王引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引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时的讲话;并传达学习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高院党组会议精神。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史亚奎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第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

    按照省委、州委及上级法院要求,党组书记、院长王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把学习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党委要作出学习计划,不能空对空,要实实在在的学。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三次会议精神,将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的落实作为法院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是在责任,我们要加强学习、思考和调研。三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长期的一项制度化建设来抓,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强调,要结合云南的党史、新中国史来开展教育学习。四是要把中央纪委第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与省、州会议精神相结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管好队伍。按照省高院《严格遵规守纪“十必须、十不得”》的规定,结合省高院要求,细化机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队伍不出事。

 

(来源: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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