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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1 16:38:3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30日下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受党组书记、院长王引委托,魏炜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精神、省高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对下步全州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部署疫情防范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完成。会议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是充分发挥联防联动的机制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做好院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门卫的疫情防控检测和诉讼服务的接访工作,各部门也要加强对各自部门干警的管理工作。

四是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办理审判事务。依托“云南移动微法院”、诉讼无忧网、云解纷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等,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妥善处理好延期引起的纠纷问题。

五是严格控制或取消聚集性的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

六是加强舆论引导,要求干警不传谣、不造谣。

七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强化值班值守制度。

八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的“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缓报、漏报。

九是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备足额防护物品。避免节后正常工作后,人流量陡增而引发聚集性交叉感染,对院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喷洒,做好科学防护。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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