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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志愿服务精神,成就绿宝石上永不褪色的文明符号
作者:李明萱  发布时间:2019-11-29 14:49:0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景洪市法院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一个具体行动。近日,市法院干警自发报名参加创文志愿服务活动,用行动深入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11月26日早晨8点,街道上人流如织,干警们早已穿好志愿者服装,手拿小红旗,站在责任路段的执勤点位,清理着地上的烟头、劝导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指挥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引导商户规范摆摊经营。市法院志愿者们尽播撒“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之光,一束光芒或许不起眼,而当这些“红色”光芒荟萃一堂时便足以闪耀整个美丽景洪城。

自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志愿服务精神已经深入到每一个市法院干警的心中,他们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如今,行走在景洪的大街小巷,人们总能看到一些 “小红帽”在为交通顺畅、环境整洁不停地忙碌着。志愿服务活动,已然成为景洪这块绿宝石上永不褪色的文明符号。

景洪市法院干警真诚地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当文明人,做文明事,积极支持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美丽景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景洪市法院   李明萱)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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