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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
作者:罗琦  发布时间:2019-11-15 16:26:4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积极响应景洪市人民法院的号召,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自发积极地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的行动中,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自10月12日起,民事审判庭按照院里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干警在嘠栋片区网格点和责任路段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劝阻行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逆行、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文明行驶,帮助老弱病残等特殊行动劝导市民文明出行,传递“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此外,还同时重点针对沿街绿化带、责任区道路的白色垃圾和杂物进行集中彻底清理。

通过此次志愿者行动,大家深深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从小事做起,通过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让片区市民支持和了解创文工作,让社会风气更和谐,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会风气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明显改变,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景洪市人民法院  罗琦)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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