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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西双版纳宏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1-14 10:23:0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西双版纳宏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你公司与朱娟、彭春秀第三人撤销之诉上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1月14日8:3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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