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减刑假释公示
(2019)云西狱减字第828号
  发布时间:2019-11-13 09:58:4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9)云西狱减字第828号

罪犯梅丫1994年3月20日出生,哈尼族,初中文化,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景洪市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当上寨16号因犯交通肇事罪经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5日以(2016)云2801刑初23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3月9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止)。另处民事赔偿275021.15元。于2017年1月5日送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执行刑期未变动。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梅丫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该犯在20174月至20199考核周期内,获记表扬6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期间,月均消费279.5元。

综上所述,罪犯梅丫在近期改造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梅丫予以减刑八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2019年11月1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