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9)云西狱减字第855号
罪犯万财,男,1984年4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景谷县邦东村民小组三组。因犯运输毒品罪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8日以(2011)西刑初字第14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0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于2011年12月7日送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2014年11月20日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西刑执字第735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减刑八个月; 2016年5月27日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云28刑更49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减刑十一个月; 2018年4月4日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云28刑更25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减刑六个月(刑期至2023年8月15日止)。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万财在近期服刑改造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该犯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考核周期内,获记表扬3次。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期间,月均消费148.42元。
综上所述,罪犯万财在近期改造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万财予以减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