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云28民终235号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彭红星与被上诉人黄文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民终23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6元,由上诉人彭红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