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云28民终69号
范会云:
我院受理上诉人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被上诉人范茂春、原审第三人范会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民终6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