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1048号
小龙嘴:
本院受理的原告勐腊县勐捧东明摩托车行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23民初10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一月四日
承办法官:依旺贺
承办法庭:行政庭
电话:0691-8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