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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再继续 锦旗无声印忠诚
  发布时间:2018-12-21 09:47:57 打印 字号: | |

1219日,一面写有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红色锦旗,被送到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西双版纳中级法院执行局,真的十分感谢!拖了三年多的劳动报酬欠款,在年前终于拿到手了,说不感动是假的,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云南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负责人说。

2015720日,申请人云南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人防守护服务合同》,由申请人派出7名保安为被执行人提供安保服务,并约定了合同期及合同金额。合同订立后,申请人严格按合同约定自2015720日派员为被执行人提供安保服务至2017720日止,在此期间,被执行人仅向申请人支付了部分保安服务费16.62万元,还余102.556万元未支付。申请人多次向被执行人索要未果,遂将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所欠申请人云南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保安服务费102.556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依然没有主动履行,申请人云南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双版纳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中公司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信息进行查控,未查询到财产线索。由于该公司还涉及其它执行案件,财产已被查封、账户已被冻结。造成该案所查明的财产无法处置且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措施仍未能执行,2018620日对该案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鉴于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西双版纳中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及限制高消费系统。

此案属于涉民生案件,追索劳动报酬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该案执行程序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12月初,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另案财产处置中还有余款,执行干警立即到其它法院协调,将余款全部扣划到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行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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