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8)云2823民初431号
  发布时间:2018-12-14 10:56:3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8)2823民初431

王尚元:

本院受理原告李安元诉被告你、王忠军、湖南协和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勐腊县教育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2823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1份、信用惩戒告知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

责任编辑:州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