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2018)云28行终18号
  发布时间:2018-11-14 14:50:1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28行终18

郑春丽:

本院受理的(2018)云28行终18号上诉人景洪市国土资源局、上诉人万胜强因与被上诉人张朝华、原审第三人郑春丽房屋登记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负担50元,上诉人万胜强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因在送达判决书时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行终18号行政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O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