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597号
罗泽江、罗洁:
本院受理原告严国民诉你们与被告陶顺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8)云2823民初59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承办法官:陶琪仙
承办法庭:民二庭
电话:0691-8124123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