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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08:47:1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何明峰、徐保会、周向丰:

本院受理你们与西双版纳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奥克力生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鼎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18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O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责任编辑: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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