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执异34号
景洪市望江别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余金蔚、廖韶清:
本院受理的案外人何高峰对申请执行人丁承中与被执行人景洪市望江别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余金蔚、廖韶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执行异议,由于你公司无人办公、致电给你也拒绝接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执异3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