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2民初436号
张海林: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珍诉被告张海林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 刀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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